引用:
作者yougenmi
看來....
您還是沒有參透我的問題
提出Wiki的資料
只是回答您的疑問
今天不管愛國同心會在101以外的地點
有無發生暴力事件或是因此被起訴
並非今天問題的癥結點
難道今天罪犯
只在某個地點犯罪
沒有在其他地點犯罪
就不該受到譴責
愛國同心會如果在台灣
如果連道德的最低底線--法律
都沒有辦法遵守
就該被處理
而且就算法輪功違法集會
不管是執行公權力的警察
或者是其他任何團體或者是個人
都沒有權利以暴力相向
更何況社會觀感不佳的愛國同心會
被民眾用言論圍剿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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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引述我認為不該譴責愛國同心會的言論?
如果是我腦袋有洞進水忘了自己說的話, 還請指正...
也許你是認為我說的"他們在其他地方又沒有打人", "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在其他地方會打人"是認同他們,
那這就斷章取義了...
我一開始就說了:
"再者, 這愛國同心會打的也不是隨機路人, 他們是跟法輪功的槓上...
這群法輪功就在101的四個面跟警衛玩官兵捉強盜的擺攤遊戲...
基本上我認為這是狗咬狗一嘴毛, 就讓他們自己兩邊打一打就好, 何必管...
所以如果真的為了無知的社會觀感要處理這件事, 對這些法輪功連續開單把他們罰走, 愛國同心會沒了攻擊目標也就會走了."
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點"沒有法輪功, 就沒有愛國同心會, 就不會有暴力行為"而已.
至於暴力行為是否該譴責? 上面新聞不也提了有起訴, 判決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