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utter-cat
進價900 賣家進貨成本 900*1.05=945
進項稅額 45
賣你1000 運費80 稅外加
(1000+80)*1.05=1134
銷項稅額 54
因為收款就是收1134 他是照收款金額開發票
沒有逃漏稅~ 因為你負擔的營業稅就是54塊
他到時申報該期營業稅繳稅金額額 54-45=9
45元已經在他進貨時繳給他的進貨對像去繳掉了
沒有漏稅ㄚ~ 最大問題是我們習慣不拿發票造成
店家漏所得稅 我們逃營業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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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b大與其他幾位大大的費心說明,總算有概念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