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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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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如同前面所說的,
之所以這件事上的選擇是把法輪功搞走最重要的立基是"101本來就不是給法輪功擺攤的地方".
請先對這個先決條件有理解...

所以如果這件事改成愛國同心會在柯P萬人遊行中動手, 那就又是別的解決方式了.

或者換個方向想, 是否可以延伸如果今天民進黨不爽國民黨, 我們跟著起舞把國民黨搞走了, 那下次民進黨不爽你就繼續軟土深掘把你搞走.
所以今天大家都該先把民進黨搞走??

這件事換個舉例好了, 有個死小孩在不該塗鴉的教室牆上塗鴉, 平常搗蛋的同學因此看他不爽扁他.
要怎麼解決?

所以把塗鴉的死小孩趕走,搗蛋的同學就會從良不再搗蛋嗎。
更何況,法輪功在101門口發傳單,雖然不爽,但他違反了哪條法,這個死小孩不是在教室牆上塗鴉,而是在校門口發傳單,行為不爽,傳單內容不爽,但是他違反了什麼法,就算真的違法,也不該是由另一個暴力團體用違法的打人來解決。
舊 2015-01-29, 11:51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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