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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gen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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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92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如同前面所說的,
之所以這件事上的選擇是把法輪功搞走最重要的立基是"101本來就不是給法輪功擺攤的地方".
請先對這個先決條件有理解...

所以如果這件事改成愛國同心會在柯P萬人遊行中動手, 那就又是別的解決方式了.

或者換個方向想, 是否可以延伸如果今天民進黨不爽國民黨, 我們跟著起舞把國民黨搞走了, 那下次民進黨不爽你就繼續軟土深掘把你搞走.
所以今天大家都該先把民進黨搞走??

這件事換個舉例好了, 有個死小孩在不該塗鴉的教室牆上塗鴉, 平常搗蛋的同學因此看他不爽扁他.
要怎麼解決?

法輪功在101擺攤
不代表愛國同心會可以打他們
愛國同心會不是執法單位
更何況執法單位也沒有權可以打人

同理可證
死小孩在教室牆上塗鴉
搗蛋的同學也沒有權力扁他

如果您的道理可行
開車在路上
看到有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
難道就可以闖紅燈把他撞死嗎

然後再來跟法官說
最重要的立基是"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請先對這個先決條件有理解...
這樣的論述不是很瞎
 
舊 2015-01-29, 11:50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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