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etwnzen
建議柯P明訂:任何官式互訪.將餽贈物品歸公.列冊展覽.
-- 反正彷彿柯P已經領袖級監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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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已經是歸市府造冊了,不需要柯市長另外規定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6003173-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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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在這種場合中,外賓贈給台北市政府的禮品跟市長一點關係也沒有;用的到、用不到的禮品,通通都得登記造冊,送進市庫。柯文哲可能自己也不清楚規定,難怪無頭蒼蠅式的暴走回應,給了綠營市議員吳思瑤在臉書貼文《市長抱歉,這玩笑一點都不好笑》的批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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