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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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frankbetty/3547046
基本上會使用掛號信
調解只是盡量讓你們雙方達成共識
如果一直無法取得共識,就調解失敗
對方不用聽你的
你也不用聽對方的
調解也不能強迫其中一方去聽另外一方的
他只能慢慢勸誘,讓你們各退一步,取得共識
也不一定要經過調解
對方不爽
跳過調解
直接遞狀上法院或者上地檢咬你過失傷害也是可以的
上法院會問你們雙方是否願意私下和解或者調解
( 案子太多,懶得鳥你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對方背後如果有狗頭軍師
應該會直接叫對方死咬過失傷害
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閃躲 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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