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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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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MrHermes
明顯有問題的法,為何不能再修? 就是希望再修我才會出聲啊
不然大家安靜不反映他會自己修嗎?

一開始就講該修法,討論方向應會有所不同
引用:
作者MrHermes
我覺得很蠢
當事人出國無法及時提供帳號給國稅局,支票就這樣寄過來了。
舊 2015-01-21, 10:09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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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