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rHermes
*停權中*
 
MrHerm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這就是修法改進的結果,那你是沒看內容喔


就是因為有人靠北200元以下不退稅政府在A民眾的錢,所以立法院才修法通過不論多少錢都要退稅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30218/166556/
所以才搞到修法,就算1元2元都要退稅


明顯有問題的法,為何不能再修? 就是希望再修我才會出聲啊!
不然大家安靜不反映他會自己修嗎?
舊 2015-01-21, 09:35 A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rHerme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