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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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主體是停車場,上面12層商場是附屬,說這合法我還相信,合情、合理我就不怎麼認同了
最近爆的這些大型BOT案,前市府跟得標廠商實際上委不委屈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如果標案本身有問題,廠商怕委屈怕無利可圖就別投標
前政府怕委屈就別開標前私下透漏給特定廠商訊息、別得標後標案還能改一大堆內容大幅放寬讓利給廠商
明明是3C賣場標案,主體也能變成停車場標案,商場變成附屬的不受標案內容管理。
一個文創園區,進駐廠商產業定義卻交由得標商界定,有限制跟沒限制一樣
以上這些明顯不合理的內容,要人不直接懷疑是否有弊端或是要規避什麼都很難
況且若自認有委屈被誣陷,都有錢勘報紙了,反駁一下大家在意的點應該不難吧
整篇****也沒說個所以然,直接開嗆敬告政府限期回覆,真是讓人好怕怕
看看這些標案再看台新彰銀標案就知道,沒有良好關係千萬別亂投標,會被搞死,有良好關係死案也能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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