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車禍~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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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6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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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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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2
誠心感謝你的回覆
大約11月初發生的.目前還在等對方療養
警方那邊也是請我們先和解(做筆錄時說的)<<<這也快3個月了
目前至少知道器材費及看護費用可能可以少出一些.

其實我比較不能理解的反而是
車禍後跟著去急診室.醫生留置觀察後說只有骨裂.打上石膏後.靜養1-3個月即可痊癒.不需要動刀.怎會一個月後變成要開刀(沒看到報告.上述是對方說的)
此外她說的工作~一開始說是自己已經退休.平日在朋友店裡幫忙.後來又說是正職 這會關係所謂無法工作的損害賠償嗎?

對方受傷很無辜.我們是事情未決很煩惱.
還是希望大家都可以行車平安.



有些骨折 X 光看不出來是因為角度問題
正拍側拍,都感覺沒事
斜 45 度,才知道骨折
這種案例不只一件兩件


覺得有疑義,就花錢申請診斷書
還有病歷摘要
只是病歷摘要都是英文,你要想辦法自己把她翻成中文



有時候也不是醫師不盡責
而是病患多
再則還有健保局從中作梗
送十件去健保局申請
有兩件無法申請
換作是你,你會爽快 ?



薪資問題
有工作的就薪資證明或者在職證明,要偽造也不是辦不到
問題在每月的金額 18 K 到 25 K 都有可能
撞到超級業務員,一個月 70 K 也不見得就算被敲竹槓
( 人家超業,就真的有辦法弄到薪資證明,年薪百萬以上,甚至 MDRT


另外再探討在職反覆的問題
你不妨想想
如果撞到家庭主婦,是否就可以不用賠償薪資 ?

再說點可能你不舒服的
如果那位家庭主婦是自己家中的
對方說家庭主婦沒在工作
所以不賠薪資,你覺得 OK 嗎 ?



************

刑事,過失傷害,半年內
民事求償,兩年內

先想辦法把過失傷害那個燙手山芋給丟掉
沒有這個燙手的,你會比較好處理


不然他可能不只燙手,還會燙傷你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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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19, 12:53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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