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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引用:
作者smic
今晚看楊實秋說法以及對照臺北文創的聲明
這根本就是合法圖利財團的不平等合約

1.經富邦得標的臺北文創園區
進駐裡面廠商, 都必須都與文創產業有關
唯"文創"定義由富邦來認定
所以裡面有小吃街 建設公司 電影院 大哥大總部 一堆不相干的行業進駐.....

2.權利金的計算, 居然包含了營所稅..租金..等等一堆稅金, 所以市政府實際拿到的更少.

3.松山菸廠古績維護是市政府每年要花9000萬來維護. 富邦只負責弄他們的建設大樓.

唉~~~~~~


不知道這次要多久才會有抵制活動?
舊 2015-01-16, 04:3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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