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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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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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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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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肥羊
我開頭不就講了,因為政府鼓勵文創,所以這棟樓的合約特別優惠,每年卻只能收取這棟樓營業總收入的0.5%,但合約沒有規定多少面積要做文創,只要有大於0%做文創就可,合約這邊就出現大漏洞了(應該說是大放水,故意的)。

不好意思,我還是看不懂,上面也問你了,是只有文創的0.5%嗎? 你的回答是非文創也是0.5%,那就是說這整個樓的0.5%都是市政府可以收的,那蔡明忠租給文創或非文創,又有什麼關係,反正他租給別人愈高,市政府就可以收愈多啊!
     
      
舊 2015-01-15, 06:4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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