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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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股如果轉換普通股,身分由債權人轉變成債務人。
講白一點,當我是特別股股東,公司若沒付利息給我,公司欠我錢;
但是一但變成普通股股東,公司不論賺錢或賠錢,都要付錢給特別股股東(或是債主?)。
這就是為什麼特別股具有負債的特色,而普通股卻要張羅經營公司。
現在,五大原始股東經營不善,
沒錢付給特別股股東,八大行庫投資那麼多特別股,約定的利息都沒拿到
要求欠錢還錢,甚至不惜告上法院,十件大概有九件勝訴,第十件是因為剛送件
這些原始股東還是沒有錢,仍然還不出來
於是想對特別股東說,不然你們也變成普通股股東好了,將來有賺錢再分錢
但是應付特別股股利現在都拿不出來,還那敢奢想要未來普通股股利
很多人一直要叫特別股轉成普通股,但是為何特別股股東寧願上法院提告
也不願立刻轉成普通股
至少積欠股息前還清吧,舊債先還,以後再來評估
特別股(本金392億),積欠股息(141億)沒還,
估計今年也不會還,除非法院強制執行
普通股股東啊!趕快賺錢吧!
別老是打特別股股東的主意,
根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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