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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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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GOLDHAN
因無法全面了解他們當時資產負債明細,所以應該要持平將工作年度之收入與花費
一同納入評估才對,以夫妻皆為醫師工作年數近30年,用日常可見花費來評估
資產與收入、花費三者並無太大差距。


感謝補充, 其實就是把所有看得到的數字攤開而已, 國稅局也是做一樣的事情.

他們的能力是可以負擔得起這些房價沒錯,先前的報導都提過了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0347
引用:
柯文哲和陳佩琪在民國84年薪資所得已經有將近三百萬,柯文哲每月收入約11萬元,陳佩琪略勝一籌,月薪約13萬元;再來看民國101年,柯文哲一家綜合所得總額將近870萬,柯文哲和陳佩琪都是醫院主任,月薪都上看30萬元,屬於高收入受薪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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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5-01-13, 02:06 PM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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