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damia
路霸遇到惡霸
兩個都不對
多為別人想一下
就不會去擋路了
也不會去推小孩了


請你先搞清楚「路霸」的定義
你的「路霸」二字有非法佔用的意義
是否能請你舉出任何官方頒訂的使用規則,證明我使用電扶梯的方式錯誤?
舊 2015-01-11, 10:13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