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rabster
我暈,連氣象局都出現了...
颱風這玩意在法律上叫不可抗力,俗名叫天災,
不是想管就能管的.
反之101前面的抗議民眾難道也是不受法律管轄的不可抗力?
(北京聖諭?)
對,嚴格來說KP的話是有問題.
不可以有法輪功再被打,這個要求在法律上以及警察職權上是有問題的.
但是如果改成警方不可再默視法輪功人士被打這就是警察職權/吃案的問題,
台北市長當然可以關注.
要不然就之前FB/PTT上爆料的,
因為26自己就會上FB打卡鄉民都知道幾個帶頭的26有一堆逾期居留跟違反居留條件的情況,
偏偏監管單位通通都抓不到人實在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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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拉
鄭傑(捷?截?劫?)我忘了 捷運上桶人那個 你想管就能管
你真屌
你怎麼可以暗示 "不可以有法輪功被打"昰無理取鬧的要求
軟掉了喔 ˋ這樣不行唷
前面你同伴們一直強調這個要求合理喔
而且"我"都用帶有顏色跟立場的標準說了
看分局長跟暴力事件要看破案率 抓不抓的到人 是否吃案
你它媽 的 這可是帶有顏色而且帶立場的爛人標準(我可是形容我自己)
你們中立選民柯P粉絲後援會
你們中立選民柯P粉絲後援會
你們中立選民柯P粉絲後援會
的要求可是
再有法輪功被打我就把你換掉
首長開出這種要求
吃下來的局長等於跟第一線員警表示 別人孩子死不完 你們就去死一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