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lee
大家好像不去探討,市長這種公開嗆下屬的方法,以及這個指示合不合理
法功的人是天天在哪邊練功,他們選在101當然是故意的,既然是天天的活動,除了同心會的人,還有陸客來來往往,衝突很難避免
台灣還算不算是法治社會?如果有人被打,不能告傷害罪嗎?難道,市長可以說只要信義區有超商被搶就把你換掉,合不合理?
現在 市長一怒,要派人站崗,等於變相做法功的免費保全
我可不可以要求市長,我家隔壁住了一個惡鄰,經常無故挑釁,不小心看他一眼會被打,你能否派警察來站崗保護我?
如果真的要管,可不可以講話語氣不要太嗆,就說要求局長注意一下法功人被打的事,這樣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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