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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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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6
引用:
作者d61s
個人認為過失殺人偵查重點應該是該保全操作有無失誤、行為有無瑕疵,若無,可能不起訴,機械故障及設計問題是死者家屬要去告廠商的,這兩案要分開來看。目前看來該保全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問題,難辭其咎。


可是保全即使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見得會致死,
發現到有夾到人時,如果按開關有反應,
可能只是夾傷。
舊 2015-01-09, 11:44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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