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埋冤狼
我倒覺得這不錯,絡人當小弟就該付安家費,不是把小弟絡來用一用被抓去關是小弟自己的事
關一年應該向曾家拿個100萬,看關多久+幾人以此類推,當然主謀的責任也不能讓他跑掉
主謀不只法律要負責 也要負擔潛規則的安家費,我想這反而對社會會有正面影響,出不起安家費的就絡無細漢了,也更少這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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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你說的內容....黑道早就是這樣"經營"了,跟你混在一起絕對不會是為了義氣還是友情,因為就是幹不了正經事才鋌而走險去混黑道,每天都在做一些跑給警察追的鳥事,就別期望這些人有什麼兄友弟恭、三綱五常的信仰了。
以本案來說剛好雙方各取所需促進經濟流通,一個付錢惹事另一個收錢圍事,這組合比八點檔連續劇還華麗,大家就看他們鬥法就好了,死哪一邊都可以,兩敗俱傷更好。
引用:
作者orea2004
像這種夜店咖可以短時間落人來圍事,又可以法官讓他們交保,
然後隨便就拿出幾百萬交保的人。要弄個偷渡出國的門路不難吧。
這種事情應該不會通報各國海關,只要想辦法通過台灣的海關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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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家: 台灣有海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