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rocat
不是沒錢交保,是法官只准13人可以交保。
這四個人皮捏緊點,應該不妙了。
至於,不寫作文就重新收押,呵呵,
只聽過收押條件是(1)逃亡(2)串證(3)重罪(4)有再犯疑慮,沒聽過這種的,
可以擺爛不寫,如果被再次收押,去抗告會被高院打臉機率幾乎是百分百,
以下算了刪掉.....不想講太多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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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夜店殺警案台北地院7日裁准讓13名被告交保,但其中有4名嫌犯的家人因一時籌不到保釋金而還押看守所,包括星二代、易淑寬的兒子易寶宏。不過4人的家人8日都已籌到錢,一早就帶著保釋金幫孩子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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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是另外是4個不准交保的
我說的是有4個可以交保但是當天沒有湊到錢的,但是今天都湊到錢了
交保又不是無罪
接下來的一審二審才是重點,不過也不用太期待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