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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SpiceAndWolf
講白了 延長了
原始五大股東又可以撈一筆
五大股東裡不肯增資就算了
還有人要求台灣高鐵贖回特別股
嘖嘖....
一開始五大股東保證要出的錢沒出
這才是虧損的主因
還有人在那扯25%下限
根本是不同的事情
最後還要政府保證溢價2成收回
太可笑了
更別說還有1050億的回饋金還沒給



合約內原股東保證的興建期出資25%,自已算算看有沒有25%吧。
2009年那時閙這麼大,後來檢調監查什麼的也都有去查過了,
你還是快去加入司法單位找出他們查不出的問題吧,
回饋金問題請自行去看財報,看不懂我也懶得回了。

自有資本比率和原始股東出資比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
自有資本比率達不到合約內容的原因以及25%限制的合理性,
就看要怎麼認定了,這部份之前一直都認為不是重大違約。
(如果是已經可以賺錢而不缺錢的公司,
還要為了這限制再投錢進去也很怪。
若是照交通部財改案執行完成減增資後,
這比率也差不多只會有1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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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還有報紙講高鐵確定3月要破產5月政府要接管......

之前交通部講的資不抵債破產還有支付不能破產這兩種,
昨天交通部的一些發言其實就又打臉這兩種破產可能了。

前面有人貼的交通部新聞稿[當特別股轉為負債後,自有資金比率將剩下不到2%]------>打臉資不抵債破產;

加上立委質詢時部長的回答:「就算就算你可以用各種偉大的力量,請耶穌基督來幫忙,讓這個專戶解凍了!但是過幾年之後呢?但是過幾年之後,它(高鐵)還是破產啊!」------->依合理作法協商使用專戶就不會支付不能破產。

只要官方不要搞小動作,就算要破產也沒那麼快,
這段期間就好好處理不可抗力事項的爭議不要一直拖了。
舊 2015-01-08, 04:50 PM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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