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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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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Adsmt
http://www.tutorialspoint.com/codingground.htm

我試了幾種程式語言,沒發現有什麼問題。但這種寫法確實沒意義。

其實我應該說是像這種寫法可能會給別人帶來誤解的

就不要太深入討論了,除非要來討論電腦程式「形而上的」問題

我最怕這種意料外的寫法,如果是自己玩就算了,寫給別人維護或修改的,看到這種自以為了不起的就很火大
     
      
舊 2015-01-07, 04:4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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