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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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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lolita
http://news.ebc.net.tw/apps/newsList.aspx?id=1411729372
台北市政府為遏止這個現象,修改交通條例,從10月1號起,無牌汽機車只要在北市路邊停車,有人檢舉隨即拖吊。

沒人知道嗎?

那我找不到停車位拔掉隔壁車車牌就可以打電話把它拖走了?

這個實報實拖應該是沒有實施,路邊收費員現在改成 30 分鐘要巡場一次,遇到有疑慮的根本沒空去管這個,反正沒收到錢只是收入少一點點,但卡在那邊沒收費是重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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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07, 03:40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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