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dmwc
要公告7天,而且只要把貼在車上的公告移除,日期就重置,要同一張公告持續貼滿7天才能拖吊
而且只有警察是無權開單的,要警察會同環保單位才能開單
我想以後應該很多車會裝車牌快拆,下車收起車牌,一毛停車費都不用繳



蠻想看柯P團隊想方法來解決

有辦法像拆違建戶那樣有迫力嗎?

應該是不太可能

畢竟這車是可移動的

光調查跟派人盯梢

直接就打爆柯P團隊

所以很多議題聽聽就好

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團隊

這麼好酬庸的棺位,說實在的該寫上一筆
舊 2015-01-07, 01:35 P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蒜精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