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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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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引用:
作者knm
最根本的做法,買車需附車位證明
也就是沒車位不能買車
搭配停車全面收費,加強紅線拖吊
以後路邊會變乾淨很多

這個要實施也要花好幾年公告與溝通,馬上實施只是被罵與反彈

就像日本一樣,路邊停車是沒有這回事,要就違停賭警察沒來,不然就去停停車場

以台北市來說目前沒有那麼多停車場可以停,扣除被挪用的,可能只能停的下 1/3 的車輛,剩下的 2/3 要如何勸離是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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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5-01-06, 09:30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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