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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ON_12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oversky.
請問政府應辦事項有包括保證運量嗎?
五大股東拿錢出來是投資,不是存定存保證獲利。
多賺的原始股東拿,多賠的自然也是原始股東自行吸收。


這個部份當初並沒有約定保證,
因為當初對運量的評估不只官方高估,
民間評估數字更高。
(官方估18萬,台灣高鐵估22萬,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毛治國講他當初已經估得很保守。
因為當時環境交通需求每年都高速成長,為了解決交通問題還以特別預算方式推動不少重大交通建設。)

所以高鐵公司是用依合約的不可抗力因素來要求協商,
而高鐵每年重覆提起的幾項不可抗力因素(若不重提等於放棄),
每年也都是碰軟釘子官方都是不受理。
(運量這部份用的理由和六三三類似 - 因國內外經濟重大變動致運量及營收不如預期。
另外的不可抗力包括921地震、施工興建期間發現文化遺址或是官方許可延遲、政府積欠法定優待票差額等等。)

這是國內第一個BOT案,
官民雙方當初在合約的內容上難免都會有不夠完善的部份,
因為是長期合約,有些東西也不能訂太死要留應對情形可調整協商的空間。
反到是後期有些較小型的bot案沒什麼人關注,
因成效不足在最低收益保證下搞到政府要賠錢解決(例如部份縣市的焚化爐)。

引用:
作者潛水族
但整個合約原股東原本有很多應作而未做的事,不應作而做的事,怎麼都不提?,
只不過原股東政商關係好,政府放縱而已,
政商佔國家的便宜就是佔人民的便宜,有什麼好光榮,
被賣還幫忙數錢,搞不懂是什麼心態


應作而未做是指哪些?
若合約明確官方大可依約要求即可,
若官方未要求或真是民間擺爛大可走司法方式解決,
但這類指控在之前司法介入調查無卻也查無不法。
在正常的合作案中,
應作而未做通常都是先協商,協商不成再走司法解決,
但是國內對官民間協商的處理心態卻很糟糕,
總是會被各種政治立場影響而難以進行或合理解決。

引用:
作者Irvinson
現金流量表只衡量現金,對財務結構改善一點也沒幫助。偽造本益比、虛增eps、誇飾股東權益報酬率,光有借來的現金,好像結婚時的臨時聘金,借來遲早要還,有什麼值得樂道的呢?
手中就有大把現金,還不起負債,公司還是瀕臨破產;反之,縱使沒有大量現金周轉,持續訂單及穩健應收收入,公司一樣會成長。
製造業原料產品來來去去都沒看到錢,但是獲利成長;銀行或金融機構擁有大量現金流,但是過路財神根本賺不了什麼錢。
高鐵股東權益只有480億,負債卻有4500億,一家公司九成借錢在經營,股東自已只出一成,這種高槓桿操作,還好意思說現金很多,那都是別人的錢,要還,要付利息的。
好比幾個好友成立一家5000元的小麵攤,但是湊一湊只拿400元當成本,其他4600元都是借來的,當客人來吃面時,就展現店裡還有100元到200元的現金,還很得意這家店很有錢。也不想想,這是數千元級的大店,每年賺不到...

之前關於財報現金流的關念看來你還是沒完全了解....,
現金流量表是公認很難造假的會計報表。
財務結構改善要看的是反應在現金流量表上面的部份,
而不是在容易調整的損益表上。
(為什麼現金流量表會和其它兩張表合稱三大財報表,
而不是二大財報就好,或是以股東權益變動表取代現金表。
甚至有些財務人士看報表是先看現金流而不是損益,是有原因的。)


再稍微提示一下吧,
今天的財報教室參考之前舉例如下:
甲公司以現金100元買進汽車營業,
車子預計可用10年。

1年後在損益表上跟車子有關的費用會是:
車子折舊費:10元
第2年以後也是每年
車子折舊費:10元
一直到車子折舊完。

而反映在現金流量表上卻是:
第1年
投資現金流:-100(購入汽車)
後面幾年就....沒了,
因為以現金收付來看,
現金買車就是一次付現解決。

哪麼,可以思考一下若是一半付現一半貸款的情形(或是不同比例下)又是如何?
再稍微想一下就可以了解為什麼會說折舊是個虛項科目,
高鐵以現金流看時不必考慮折舊而是撘配負債看就好。
(若是資產耐用期短的產業,不適合只看現金流與資產負債表。)

引用:
作者Irvinson
以下是蘋果日報的說法,
另外立法院昨天也放出交長提到限制性資金的問題,
報表營運資金雖多,但只有18億元可用,其他都不能用
只要特別股要求多於18億元,高鐵破產
哈哈哈!前面的現金流量表多亮麗啊!
被財報騙倒 范志強:接手高鐵才知快倒閉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0605/411068/)
范志強今與媒體談及高鐵財務時直言,高鐵獲利的財務帳目靠運量百分比(初期運量少時折舊少)做出來的,若不是

折舊改成這樣,高鐵自2007年通車到現在,根本沒賺過錢;令他最不爽的是,就任後才發現高鐵5個月後就要倒閉,

前2個月也沒支薪,大家還拼命罵他。


有想過這位交通部指派的官股董事長為什麼要這樣講?若講的是真的代表什麼嗎?

前面講過一些財報上現金流的觀念,
而這些都只是最基本的初級會計就會講到的,
哪這位號稱有財經背景的官派人才為什麼會說被騙,我認為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
單純就是財經專才看財報只看損益表一不小心就被騙了....。
(官派的連初會的基本觀念都沒有,他可能只是人脈背景能力S級的專家。)

第二種可能,
單純為了配合交通部決策而有此發言。
(官派身份當然要聽話,專業就先放一邊,扮傻說被騙演一下。)

第三種可能,
單純的財經專業SSS級人士,發現高鐵財報造假騙人。
官方的相關主管機關等等都是笨蛋沒人發現被騙,
或是官方的相關主管機關等等都與高鐵公司掛勾合謀詐騙。
(超S級財經專家揭發全國都沒發現的大騙局。)

從你貼的這篇6月份新聞來看,會是哪一種可能?
(6月初講5個月後要倒閉......,時間早過了,現在有倒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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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lideshare.net/linsung/20141229-43057563
照交通部的財改案來看,裡面高鐵的破產前提剛好就是因為交通部定下的限制才造成有可能破產。
(講什麼大陸工程提告35億二審中.....財報上寫明大陸工程就只有其中一部份提訴,這寫的很假掰。)

以支付不能破產來看(現金支付面)
資金限制上,從2010年開始累積的授信專戶400多億被交通部要求銀行財改案過前不讓高鐵公司動用。
(2009年底只有14億,到2014年6月底累積436億,最多一年提超過100億,到今年3月有可能累積到500億左右。
若不能拿來應付特別股贖回用,哪何必放銀行保證金專戶,直接還銀行借款還可省一些利息。
現金差額大可由在銀行尚未使用的授信額度調用,或是一部份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不贖回即可。)

以資不抵債帳面破產來看(資產負債表面)
會計帳面限制上,依高鐵這一兩年財報,到3月時股東權益至少會有500~520億之間,
交通部拿2014年6月底的482億,來說2015年3月特別股全贖回股款+股息共533億會造成破產(股東權益負數)。
但是依財報來看今年3月時股東權益 跟 全贖回款533億的差額最多就30億,
只要原始股東持有的特別股約70億其中一半不贖回而直接轉成換普通股,
股東權益就不會變成負數,
(財改產卻要求要全部贖回,若是說要原始股東負責為何不是要求原始股東轉換。)
況且.......,若有去看高鐵的正式財報,
特別股股息的部份早就有先列100億在股東權益的減項內了,
所以帳面破產根本不可能。

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不贖回---->卡到財改案要求全贖回,加上若現在先轉換變成普通股則在目前的財改案中會"被減資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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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不同包裝(會計條件、官方支持強弱等)下,
一般民眾跟本分不清哪個才是成本效益較好的方案,
老是受各種立場的政客媒體左右,
支持讚賞效益較低的,責罵反對效益較高的,
然後再來罵說國家搞成現在情形都是別人的錯。

例如前面有人提到的筑波快線,
怎麼就沒在營運第三年還在虧損時被要求經營者下台換人,
到現在十年了日本官方也沒人說還沒補回之前累積虧損要抽回資金之類的。
 
舊 2015-01-04, 10:03 PM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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