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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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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551
引用:
嗡嗡嗡累∼哭哭啼啼 北市府員工:哭泣的背後流淚的真相
https://tw.news.yahoo.com/%E5%97%A1...-200000067.html

這篇文章寫道,首先,公務員不適用勞基法,所以,加班費沒有所謂的1.33、1.66、假日雙薪的算法,
現在府內不論公務員以及享勞基法的約聘人員,加班費一律以一計算,但約聘人員受勞基法保障,每
個月有加班時數的限制,也有為因應實際狀況而專簽增加的的個案,但受限於預算,這樣的個案不
多。但現在府內不論公務員以及享勞基法的約聘人員,每個月最多只能領取20個小時的加班費,其餘
多出來的時數都只能補休,然而每個單位的加班費都有預算限制,往往到七八月,單位的加班預算都
已經用完,所以所有人的加班都只能用於補休。

文章說,也許有人會想,既然拿不到錢,至少有休不完的假吧,但,公務單位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人
身上都背有不同的業務,所以根本不能指望在休假期間屬於自己的業務會有人幫忙做完,或自動消失
不見,所以休假回來只能拚命追進度,又落入惡性循環。更何況,很多時候是根本無法補休,或是業務
多到不敢休,往往到年底會送很多時數給政府。

民間企業即使加班費照給
依基本工資120元時薪計算
120 * 1.33 = 159.6
120 * 1.66 = 199.2
但公務員一般時薪約250起跳
有的甚至超過500元
就算沒1.33、1.66、2.0
還是超過勞基法福利

外面也多的是加班領不到加班費
補休又沒時間請的民間企業

講的公務人員多可憐
事實上外面這樣子都已經行之有年了
大家日子還不照過
也沒看政府出來要民間企業照勞基法走
 
舊 2014-12-30, 01:00 P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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