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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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W
公務員又不願意去稽查得罪人,所以稽查員很多都是聘僱人員,政府的稽查員編制又太少,導致整個惡性循環,除非有人將公務員改成績效制度,績效不佳的就扣薪水甚至於淘汰,像這種就以專案計算機校,從金額與案件數量計算,另外立法院也得給予夠大的權力,可以一次就勒令直接停工直到改善為止,否則這種問題,永遠不會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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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的衛生局稽核員都是公務員而不是約聘僱人員
不知道您在哪個縣市?
其實重點不在稽核員是公務員還是約聘僱
而是稽核員人力不足
而且沒有警察的公權力
老闆真的擋在店門口不讓你進去甚至想動手
稽核員也沒有辦法
因為他沒有搜索票也沒有武器更沒有受過格鬥訓練
找警察一起去
警察會說那不是他們的業務
修法讓稽核員擁有更大的權力並增加人力才是解決之道
如果店家看到稽核員像看到警察
問題就解決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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