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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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本身就非營利的象徵
也就是不能有收入
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公務員的薪水將會僵化外
也導致公務體系因預算不足很多事情無法執行
因此怎麼能要求公務員會積極做事
要是公務員能夠成為營利機構
有收入就能夠執行很多事情
保證效率極高
事實上目前民意代表也通常用刪除預算的方式
讓某些公務體系癱瘓,導致無法執行該項法令
例如違建,拖吊,環保、海巡、消防
都是因為這樣無法執法
若是民代能夠認真的審預算,讓該執行的公務執行
並刪除浮編的預算,
台灣能這樣就好了
但事實上民代本身就是貪汙的重要腳色
環環相扣,要改變還是從選舉做起
別讓想做事的人落選
讓想黑錢的人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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