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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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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引用:
作者tnt2
明明是兩回事,全臺灣多少小吃攤一邊收錢一邊切小菜?
全臺灣多少販售食品有加蓋?全臺灣多少小吃攤工作前有消毒?

請注意喔,我講的都是你接下來馬上吃的食物喔
那個臭豆腐還有再加熱,才能食用

只是比喻,我講的那幾樣行為,活生生在你面前發生
這臭豆腐工廠只是其中一環,依照微生物危害來說,上述那幾樣行為
比臭豆腐還糟糕


懂你意思了
但不能說這些更糟糕就不用擔心生產過程了吧
生產環境條件比起收錢切菜這些來得更能用設備、數據及稽核來做有效控制吧,如果連這都做不好那還要求其他不是更天方夜譚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我不認同這種東西用績效制度。
如果真的都沒有,那是否代表扣薪或淘汰?

有些東西不適用於績效制度。
相反的,我認為這種稽查應該變成 sales 制度... 查到可抽犯罪所得的 30%,為該公司罰款的 1/3... 之類的... 我認為才比較合理。


問題還要打官司來確認犯罪所得的範圍及金額,耗時耗力,黑心廠商也會脫產、請律師脫罪

應該從修法行政重罰(提高罰金、每日連續罰之類的)、勒令關廠、斷水斷電等快速打擊的方式下去做才對,犯罪所得另外打官司

臭豆腐那個,花六萬就一筆勾銷就地合法,太好笑了

但就算有行政重罰,相關機關跟你說人力不足、查無實證、情節輕微....真的也沒皮條,整個國家貪汙勾結的問題不先解決,就算修法可對黑心商就地槍決.....抓不到也沒用
 
舊 2014-12-29, 10:38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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