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n245763
不懂...公務人員可以使用的加班費就是那個額度,
你也不可能挪用其他科目來支付(審計會稽查),時數配給下來,
你每個月超過就只能申請補休,為何有跟預算無關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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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的學姐在台北市府單位上班, 也經常要加班, 但真的就是有額度上限,
像前一陣子就聽那位學姐抱怨, 加班超過額度班還是照加, 但加班費要用次月的額度,
如果次月額度還是不夠, 就自己想辦法請補休, 沒得補休就自己看著辦(自願加沒錢班).
新聞報導中, 柯P 從台大自帶的主任秘書張璧如剛開口說: "那個只是短時間,
之後就能準時下班了....". 結果, 柯P 馬上打臉"不用騙人家了..."
柯P 之前接受新聞專訪時也提到自己是禮拜一工作到禮拜七, 每天15∼16小時,
再多的話他老婆會抗議媽媽會唸.......
如果老闆是工作狂, 秘書可以準時上下班, 輕鬆照表休嗎? 用屁股想也知道那不可能....
新聞報導也去街頭訪問一般民眾, 每個都說自己不能接受這種朝七晚九的工作.....
有一個年輕人一開始還說一週工作才五天, 至少可以休兩天, 但記者補上一週七天時,
他馬上開始打哈哈說: "那我先走了......"
版上若有強者覺得自己像柯P 一樣是超人, 一週可以工作七天, 每天操滿16小時的,
不妨去"自薦"一下, 反正機要人員可以由市長自行任用, 無需國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