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rvinson
政府特許為何要延長?不用代價嗎?
從交長承諾以延長換取高鐵票價降價,這表示特許延長有利益替代效果
否則高鐵都已經賠錢賠到快破產,票價居然可以往下調。
而特許延長這件事有無價值?可以轉讓嗎?
或者嚴重一點,可以圖利他人嗎?有人因此而獲利嗎?
偉大的會計制度已針對特許權每年攤提,價值多少,報表寫得很清楚。
如果是無償,任何時候都可以給,但正因有利益,多到可以使高鐵降價。
難怪高鐵虧錢也不怕,只會伸手向政府要錢要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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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就是 "沒賺到預期的金額, 就是虧錢" 我理解 應該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