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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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知識真的不是大問題
問題是在網路上都要抱在一起鬼打牆
不過是前幾樓的事情
引用:
作者BARON_12
營運第3年2009年營業現金流轉正之後其實要不要再投錢就不是重點了,
營運可帶來正現金流後重點變成負債多寡與還債期限長短,
2009年殷琪下歐晉德上,當年改折舊算法雖然在損益表上會較好看,
(2013年IFRS的會計新制上路,可看2012年重編前後差異來比較會計方式改變對三種報表的影響,
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都出現大幅變動,主要差異在將合約上訂好的營運期間交給政府的回饋金認列為負債,
但不管會計方法怎麼改變對現金流量表影響都不大。)
但沒法真正解決問題,隔年2010年的借新還舊降低些利息支出才算是解決一部份問題,
真正的大問題合約年限還是沒解決(每年營業上賺的錢無法在期限內還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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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BARON_12
現在高鐵重點還是只要能延長年限其實就可解決問題,
需不需要減增資或贖回特別股都是次要的假議題。
(營運上現金流其實很夠,負債或特別股只要延年限就可透過銀行解決;
年限若是照交通部方案延了40年,這利潤一出來,
減增資就變成雞腿給誰吃的問題了。
而要原股東減資認賠等於說高鐵問題都是因為原始股東,
原股東不爽當然會把原先政府估錯或說好卻沒做的部份提出,
一個合作案這樣搞互推責任問題只會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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