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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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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要求延長年限本身有問題

正如房屋貸款30年,因為還不起,所以延長60年,不就解決

其實不然,本金若不還,愈延只會付愈多,因為時間要付代價,也就是利息

除非無息無償無條件自動寬限

折舊不在前半段折抵,必然在後半段出現

把費用後延這種美化帳面手法,後期會很辛苦,報表很難看

現今高鐵已經使用,還無法解決特別股股息

應該是利多出盡,接下來就是特別股股東向法院申請強執

沒有意外的話,應該全部勝訴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高鐵除了延長費用外,應付特別股股利若沒現金流,則無法解決

高院已紛紛駁回高鐵建業股息之爭,會計手法那種延期方法無效

從今天開始,所剩期限不到5天,元旦即將來臨,看來交長口中的破產勢在必行
舊 2014-12-26, 07:10 PM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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