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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rlodc
收訂金必需要寫白紙黑字的合約
沒寫的話對買方根本沒保障
有幾個買方在面交前想簽這個合約?
又不是買賣房屋或租任契約
何況東西都沒看到就要人簽合約也不合理
房子至少是有看到實體物才會去簽吧

口頭約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問題出在舉證困難!!!

但來往e-mail或是問與答舉證就比較容易...
舊 2014-12-26, 12:43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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