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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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yado
http://big5.china.com.cn/chinese/WISI/72819.htm
依據主計處最新完成的跨國比較,台灣稅收占GDP(賦稅負擔率)在91年至92年不到12%,96年也僅13.8%,不但低於法、英近30%的比率,也比南韓的20.2%、日本的17.3%、中國的16.4%、新加坡的14.8%來得更低。
台灣人老是覺得自己缴很多稅,覺得別人仇富,還好意思拿瑞典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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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反而證明了,有錢人繳稅太少,台灣的資本與租金稅收太低的問題嗎?
如果這個國家的經濟成長跑到薪水,大家會很樂意多繳稅,反正也逃不掉。
經濟成長在房價,可是政府課不到稅。你說是誰的問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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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這也是我認為所得稅不可行的原因,因為除了領薪水的人之外,要真實計算所得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更何況有錢人擁有的是資產,並非所得。
所以比較可能做到的是交易稅,目前台灣叫營業稅,而且要做到進出戶頭都要繳稅的程度,因為有錢人(含法人)的錢常常在戶頭間轉來轉去。
另外為了抑制地價上漲,地價稅也應該提高到年繳實價10%,這樣地價就會非常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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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可不可以課稅?
房屋空著不是自住,可不可以課稅?
利息債券的稅率如何?
投資獎勵條例需不需要檢討?
利用公司報帳避稅,可不可以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