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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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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Irvinson
bot的精神為無償取得,興建後(Build),經營一段時間(operate),然後歸還政府(transfer)。

既然經營不善,無力經營,只好提前歸還政府,6千億已興建成本視同沈沒成本,反正帳面沒折舊,可以按帳面全數收回。毋須再付出代價,未興建或興建中可以中止,或是無限期延長。


問題是這筆帳都放在銀行團的身上,本金都沒還 ....

怎麼個沉沒法!???

依照當初銀行團的撥款條件,

政府是負完全的擔保責任,

所以,銀行團不會輸,政府勢必要付這筆錢 ....
舊 2014-12-16, 11:46 AM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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