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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財散盡爭撫養權 養10年兒竟是「小王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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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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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72
引用:
作者
我是湯姆
說真的, 我沒辦法把孩子還回去, 因為 10 年的感情不算短!
我可以恨那個女人, 但是我沒有辦法恨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孩子!
我聽過一個例子, 男女離婚, 男方得了2間房子和孩子的監護權, 女方揹了2千萬的債
結果離婚後, 男方就立刻賣了一間房子, 娶了個越南新娘, 把兒女趕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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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2014-12-15, 09:10 PM #
26
polar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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