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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財散盡爭撫養權 養10年兒竟是「小王的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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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dwann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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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
micall.lee
我是覺得這人也有點那個
你都照顧了十年,然後就這樣說不養就不養,平常親子關係是有這麼淺薄嗎?
所以我有點好奇,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你也會立刻把孩子丟回前妻或前夫嗎?
如果這是發生在我身上,說真的,十年的感情,你說叫我把孩子立刻趕出去,我還真的做不到,雖然,那個孩子不是我的種
+1
感覺上這個人照顧小孩只是為了延續血統, 香火, 而非真的喜歡這個小孩. 養了10年的親情, 都因血統不正確而被抹殺. 其心可議
2014-12-15, 05:05 PM #
11
nerdwann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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