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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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伍出社會只待過三家公司,第一家就給我很不好的經驗。
我明明達成業績,領了第一季還不錯的獎金,第二季主管完全不照原有業績獎金制度,
在第二季就提高業績目標(那應該是照全年一定的額度制訂,不可以隨便改。)
我賣的不是PC、NB,而是Storage、Server,
這類產品都是企業客戶,他們更新設備都有一定的年度計畫預算,
第二季我勉強達到了,第三季業績目標又變得更困難。
主管鬼扯說什麼:你是個可以栽培的人,努力做,一定會成功。
到第三季結束沒達到(差一點點啦!),我想我做不下去了,
我清楚知道公司大半年來在我身上的營利很豐厚,但是沒有給在前線作戰的業務員該有的福利,
當我我選擇離開,總經理出面挽留,二話不說:本薪加兩萬!
我頭也不回瀟灑離開。
在台北兩個多月生活,看金融卡收據餘額數字越來越少,準備回台南吃自己,
最後我接受一次午餐,人家邀請我去上班,才結束這場惡夢。
我覺得如果自己真有些才幹,不妨跳槽另選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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