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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案重鑑價 日勝生要再付近7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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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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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引用:
作者
KKao
台灣的問題就在於一本法律有各種解讀,華人這個種族社會地位越高就越不守法
同一套標準的話
那桃園航X城,太極雙X,美河X,愛台XX建設...等等,只要OOO跟廠商有金錢往來,OOO位子又夠高(有實質影響力)
就可以準備去關了
偵查就羈押直到三審定讞轉監獄歐
大家複習一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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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4, 01:44 AM #
36
tes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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