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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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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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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iori531
對方後來有完成交易,這樣子如果樓主提出詐欺告訴
還有辦法成立嗎@@?
我認為如果能告就告吧,不要姑息養奸

樓主當然有告的權利,會不會成立的關鍵在於雙方一起去檢察官時,檢察官是否也認為
五小時後沒拿到對方序號就提告詐款是剛好而已
舊 2014-12-02, 05:5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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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