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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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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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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ba1c
這是他的政見之一, 基本上就是公民參與跟公開透明原則. 他保留了最後的否決權, 所以如果接受, 他當然就應該負責, 切割不了. 幹我看他在電視上解釋過好幾次了, 是沒有人在聽嗎? 那是在投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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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任命權還是在他
當然得負責啊,說不用負責、切割的不是我喔
不過,全民參與是這個意思嗎?
我猜 ... 真的全民參與,應該某位搞土地徵收被大家幹得要死的人
不會上他的副市長
當然要是他本人以及團隊心中早有腹案
網路鄉民推薦及毛遂自薦的都被他一一打槍
( 實體投票跟網路投票的公平性就很令人質疑了,更遑論參考價值 )
純粹是個噱頭而已,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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