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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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bster
難說哦,黑槍事件已經在大選上演2次了.
至於做票VS監票,這個問題中選會常常在閃爍其辭啊.
至於金的部分,中選會跟地檢署已經說了企業大佬承諾XX當選就投資地方這類的不算期約賄選, 即使是在特定候選人的場子說的也一樣.
另外還有企業家贊助半價跟免費機票的,也不算賄選喔.
可是民眾跟學生會要補助車票就要被請去喝茶.
這些都是近代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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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槍最後的決議也是民眾自發性投票...
說難聽點, 這跟報紙****的意義是一樣的.
這次地方選舉的開槍事件也都被取消競選資格.
做票, 在現在這個年代, 請提出10年內任何一項因做票而當選的新聞報導.
製造就業機會跟把錢拿到你家是能畫上等號的嗎?
所以被請去喝茶的有任何起訴書嗎?
說難聽點, 端不出牛肉吸引選民, 只能靠意識形態口號, 那這樣選不贏要怪誰?
更難聽點, xxx不倒台灣不會好...
把選舉當成OLG打怪嗎?
那xxx倒了, ooo要拿什麼讓台灣好? 這是ooo從來不敢講的...
靠..., 這樣應該不會被砍id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