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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確實, 罷免之所以門檻高, 就是因為不希望常常搞罷免...
"做不好怎麼辦"?
那這個做不好的人是誰選的?
"對方陣營阿"
那也是因為當初對方陣營支持者多阿...
這種情況下, 假設罷免門檻低
你罷免了對方, 還是對方陣營補選獲勝阿...
接著, 就算是你支持的候選人贏了, 因為罷免門檻低, 對方也可以進行報復式罷免.
這樣整天搞選舉就飽了嘛...
那幹嘛要搞議會? 直接全民監督, 每個禮拜施政滿意度不到50%就罷免換人嘛...
不要說地方政府辦不到, 你試試看在家裡這樣搞會發生什麼事...
所以, 不要怪罷免門檻高, 要怪當初選舉沒選上...
選舉為什麼沒選上?
現在什麼年代了, 還要牽拖黑金嗎?
檢舉獎金等著你阿...


難說哦,黑槍事件已經在大選上演2次了.
至於做票VS監票,這個問題中選會常常在閃爍其辭啊.
至於金的部分,中選會跟地檢署已經說了企業大佬承諾XX當選就投資地方這類的不算期約賄選, 即使是在特定候選人的場子說的也一樣.
另外還有企業家贊助半價跟免費機票的,也不算賄選喔.
可是民眾跟學生會要補助車票就要被請去喝茶.
這些都是近代史喔.
舊 2014-11-26, 10:3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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