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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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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亞克西斯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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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nemilktea
剛剛聽到一些朋友聊到 罷免不僅不能夠像選舉般能到處立看板 也不可以做廣播方面的行為

否則就是違法 和吵鬧不休的選舉完全相反

罷免的門檻又極高 高到不合理啊 不禁想 國父當初創立這個是要幹嘛...

選舉罷免創制複選 乍聽之下好像很完善 可好像再怎麼樣也只有行使過選舉


你認為罷不掉是沒有宣傳的關係嗎?

還是怪到門檻太高的關係嗎??

在9成民意面前 這些都是泡影不是嗎?

除非這個9成民意是膨風 吹噓的


門檻高當然有其必要性

門檻低你就會看到一堆人成天在那罷免

每年都重選 浪費人力金錢 內耗而不自知



最關鍵的是

人民要有腦子

不能隨政客牽著鼻子走

像真正該罷免的

什麼踹門的 霸佔主席台的

這種才應該罷一罷

老是為虎作倀

又自欺欺人說自己代表民意

然後像走夜路吹口哨般

到處說嘴以之壯膽

這樣

怎麼可能會有 民主的進步???
舊 2014-11-26, 07:1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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