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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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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朱聞蒼日
有殺人未遂這條喔!以殺人罪行為判定,受害人經送醫後救回,或是重傷

未致死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樓主提的例子無法提出加害人是帶

有明確殺意的動機,最多就是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而已,法律只保護有錢請

律師的...........


樓上已有法律專業的網友說明了, "殺人未遂"是出現刑法第271條(殺人罪)的條文裡.
引用:
第 271 條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高鐵炸彈案也沒造成死傷, 但主嫌還是被判了20年.
(高鐵炸彈部分14年, 立委服務處炸彈部分則判9年, 合併20年)

所以並不一定殺人但未致死就一定判十年以下.....
 
舊 2014-11-24, 04:08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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