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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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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其實我並沒有所謂『一些過去的痛苦經驗』,
我會覺的是否過失其實也是蠻模糊的一個界線,
當然我在版上講這種事也不是企圖去改變法律,這裡又不是立法院,
純粹只是有感而發。

引用:
作者type100
刑責輕重是一種很難論定的問題
最基本的
身處於被告身份與被害人(或其家屬)身份
感受跟想法通常南轅北轍

如同常見的車禍
肇事者覺得外面修配廠烤漆廠便宜處理就好
另一方則覺得我要回原廠而無視價格

既然是肇事者,就不要囉唆了!! 原廠開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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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4-11-23, 10:3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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