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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暴君
第1點
樓主的影片與殺人罪其實八竿子打不著,如前面所說是屬於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罪
第2點
台灣的刑法上並沒有殺人未遂罪
只有殺人罪
並註明了"未遂犯罰之"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殺成功也是要判刑
此外,法律也並沒有寫未遂犯的刑責就要判比較輕
換句話說,就算沒有殺人成功
法官依法還是可以對犯人判處死刑、無期徒刑
所以若覺的殺人未遂判的太輕,那跟法律無關
因為法律並沒有說殺人未遂不能判處跟殺人同等的量刑
應該是找法院上訴,申請重新裁決該案
可以提出犯人有不適於生存於社會的理由,嚴重破壞社會和諧秩序,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這樣就有機會判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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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說明..
不過我之所以引用開車門肇事的事件.
也是覺的這跟本形同殺人了,
很容易就可避免的但沒去避免它發生,竟然也只算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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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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