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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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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52
引用:
作者Y游
查了一下...死亡前2年的贈與, 是要課遺產稅...

所以我有另外一個問題(問這個問題, 應該不會被公幹吧)...

父親給母親220萬
父親又給兒子220萬
母親也給兒子220萬

如果父母親在2年內都....

那不就被多扣了(實際是440萬, 但要課660萬的稅, 是這樣算嗎)...


同一筆財產如因短時期內連續繼承而一再課徵遺產稅,將加重納稅義務人負擔。故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再轉繼承的財產且在死亡前5年內該財產已繳納過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在死亡前6至9年內者,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的遺產價額。
請google 「再轉繼承」
 
舊 2014-11-14, 05:19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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